地下水:位于地球表面以下地质水库(地下蓄水层)的水。地下水以泉水的方式从地下自然流出,
也可以从井中抽取。
>>除铁锰器设备
地表水:与大气层直接接触的所有水(淡水和盐水)。海洋、江河和湖泊都是地表水源。
详细介绍
将地表水源或地下水源的水质,要处理成为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,因此水处理工艺将随原水水质和用水水质要求而定。
»原水水质及饮用水水质标准
原水中的杂质
任何水源的水中,都不同程度地含有各种各样的杂质。这些杂质主要有两种来源:一是自然过程,例如,地层矿物质在水中的溶解,水中微生物的繁殖及其死亡残骸,水流对地表及河床冲刷所带入的泥沙和腐殖质等。二是人为因素,工业废水、农业污水及生活污水的污染。这些杂质按颗粒尺寸的大小分成悬浮物、胶体物和溶解物3类。 悬浮物,尺寸较大(粒径大于1um),主要是泥砂颗粒、矿物质废渣和体积大而密度小的有机物,它们易在水中下沉或上浮。 胶体颗粒,尺寸较小(粒径lnm—ltm),多数为粘土微粒、高分子物质和细菌及病毒等,它们在水中长期静置而较难下沉。 胶体和微小悬浮物颗粒会使水产生浑浊现象,其中有机物还会造成水的色、嗅、味,细菌、病毒及原生物等病原体则会通过水传播疾病。因此,饮用水处理的主要目的就是去除这些悬浮物和胶体颗粒。 溶解物质(粒径小于lnm)包括无机溶解物和有机溶解物两类,它们与水构成均相体系,外观透明,是特种水处理的对象。
饮用水的水质标准
现代的饮用水水质要同时满足卫生和美感两个要求,即水质不仅要有益或无损于人的健康,还要在饮用时感到晶莹可口。 每个国家的饮用水水质标准都是结合本国具体条件制定的,而且随着水质检测技术和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地修订。我国卫生部1984年颁布的GB5749--85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规定的指标共35项,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表中所规定的限量。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使用了16年终于到2001年6月完成修订,并改名为GB5749--2001《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》(附录),共有34项常规检验项目和6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,为改进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提供了有力保证,为与国际接轨创造了条件。
»地下水地表水处理基本工艺
水处理的任务是通过必要的处理方法去除水中杂质,使之符合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,故处理方法应根据水源水质确定。此处仅列出几种主要的处理方法。
常规处理工艺
“混凝一沉淀一过滤一消毒”是以地表水为水源的生活饮用水常规处理工艺,去除对象是引起水浑浊的悬浮物及胶体物质。混凝、沉淀和过滤在去除浊度的同时,对色度、细菌和病毒等也有一定去除作用。再通过向水中投加氯气、漂白粉,或二氧化氯等消毒剂,杀灭滤后水中致病微生物,达到饮用水水质要求。
特殊处理方法
(1) 除臭和除味。除臭和除味的方法取决于水中臭和味的来源。用活性炭吸附、氧化剂氧化等方法去除水中有机物所产生的臭和味;用微滤机或气浮法去除因藻类繁殖而产生的臭和味;采取除盐措施解决溶解盐类所产生的臭和味等。 (2) 除铁、除锰和除氟。当溶解于地下水中的铁、锰含量超过规定标准时,常采取氧化法和接触氧化法除铁、除锰。当水中含氟量超过1.0mg/L时,可采取活性氧化铝或反渗透及电渗析法除氟。 (3) 软化和淡化。软化处理的对象是水中的钙、镁离子,主要方法有离子交换法和药剂软化法。淡化处理对象是水中各种溶解盐类,即将高含盐量的水如苦咸水或海水处理到符合生活饮用水要求。主要方法有:蒸馏法、电渗析法和反渗透法等。
实际工作中根据源水水质和出水要求适当取舍或添加,确定工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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