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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
GB 17323-1998
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存贮要求,适用于符合本标准第3章定义的产品。
2 饮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全文,本标准备出版时,所示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GB 191-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5749-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-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 6682-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7718-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/T 8538 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0789-1996 软饮料的分类GB 10790-89 软饮料的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存贮GB 17324-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
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3.1 瓶装饮用纯净水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,采用蒸馏法、去离子法或离子交换法、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如工方法制得的,密封于容器中,不含任何添如物,可直接饮用的水。
4 技术要求 4.1 水源标准必须符合GB 5749各项技术要求。4.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表1
项目
指标
要求
色度
≤5
不得呈现其他异色
浊度
≤1
-
臭和味
无异味 异臭
肉眼可见物
不得检出
4.3 理化指标 4.3.1质量理化指标 质量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型表2
PH值
5.0-7.0
电导率(25±1°C),μS/cm
10
高锰酸钾消耗量(以O2计)mg/l
1.0
氯化物(以Cl¯计)mg/l
6.0
4.3.2污染理化指标 污染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
铅
按GB 17324规定执行
砷
铜
氰化物(以CN-计)1)
挥发酚类(以苯酚计)1)
游离氯(以Cl-计)
三氯甲烷
四氯化碳
亚硝酸盐(以NO2-计)
1)氰化物指标、挥发酚类指标只限采用蒸馏法的产品
4.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按GB 17324的规定执行。 4.5净含量 单件定量包装含量负偏差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。同批产品所抽样品的平均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。表4
净含量(Q)
负偏差
Q的百分比
mL
100mL-200mL
4.5
200mL-300mL
9
300mL-500mL
3
500mL-1L
15
1L-10L
1.5
10L-15L
150
15L-25L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