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业知识

      水质指标

      行业知识

      新闻动态


 
产品分类

 

行业知识-> 水质指标-> 中华人民共和国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

中华人民共和国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

GB 17323-1998

1 范围
   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存贮要求,适用于符合本标准第3章定义的产品。

2 饮用标准
   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全文,本标准备出版时,所示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 191-90
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 5749-85
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
GB 5750-85
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
GB 6682-92
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
GB 7718-94
食品标签通用标准
GB/T 8538 1995
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
GB 10789-1996
软饮料的分类
GB 10790-89
软饮料的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存贮
GB 17324-1998
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

3 定义
   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
3.1
瓶装饮用纯净水
 
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,采用蒸馏法、去离子法或离子交换法、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的如工方法制得的,密封于容器中,不含任何添如物,可直接饮用的水。

4 技术要求
4.1 水源标准必须符合GB 5749各项技术要求。
4.2
感官要求
  
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
1

项目

指标

要求

色度 

≤5

不得呈现其他异色

浊度

≤1

臭和味

-

无异味 异臭

肉眼可见物

-

不得检出

4.3 理化指标
4.3.1
质量理化指标
质量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型

2

项目

指标

PH

5.0-7.0

电导率(25±1°C)μS/cm

10

高锰酸钾消耗量(O2计)mg/l

1.0

氯化物(以Cl¯计)mg/l

6.0

4.3.2污染理化指标
污染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

3

项目

指标

GB 17324规定执行

氰化物(以CN-计)1

挥发酚类(以苯酚计)1

游离氯(以Cl-计)

三氯甲烷

四氯化碳

亚硝酸盐(以NO2-计)

1)氰化物指标、挥发酚类指标只限采用蒸馏法的产品

4.4微生物指标
微生物指标按GB 17324的规定执行。
4.5
净含量
单件定量包装含量负偏差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。同批产品所抽样品的平均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。

4

净含量(Q

负偏差

Q的百分比

mL

100mL-200mL

4.5

-

200mL-300mL

-

9

300mL-500mL

3

-

500mL-1L

-

15

1L-10L

1.5

-

10L-15L

-

150

15L-25L

1

-


 

<< 返回列表      当前页1/1   共1页      首页   上一页  下一页   尾页
  网站地图关于奥深产品展示应用领域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          1998-2017﹫ 广州奥深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